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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优】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医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按照《我才上六年级就c过了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3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院将按学校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发给学院的名额,综合考虑各年级人数规模,现将学院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名额予以分配,详见附件2。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和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学院。

二、学生(班级)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班级)申请(9月28日—10月6日)

1.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扬华素质网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竢实扬华”“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学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2.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7日—10月9日)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拟推荐人选材料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班级群公示。

(三)年级民主评议(10月10日—10月11日)

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年级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组织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的奖项评审并公示。

三、学院评审

(一)学院审核:10月12日—10月18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年级上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学院评审工作,评审选定拟推荐候选人选。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以及班级集体荣誉候选班级须进行答辩评审,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院公示:10月19日—10月23日;

(三)拟推荐名单上报:10月24日。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1. 《医学院(年级/班级)评优工作推荐表》(附件3);

2. 《我才上六年级就c过了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导出打印);

3. 《我才上六年级就c过了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导出打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我才上六年级就c过了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和“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专项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66368195 办公室:X2414B

医学院学工组

2023年9月28日